蛟河市疫情期间招标办法——保障公共项目不断档的“安全阀 ”
2022年春季 ,奥密克戎变异株突袭,吉林省蛟河市与众多城市一样,面临着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“两手抓 、两不误”的双重考验,在这一特殊背景下 ,如何既确保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运转,又有效防止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,成为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,为此,蛟河市立足本地实际,依据国家及吉林省关于疫情期间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 ,制定并实施了一套灵活、安全、高效的疫情期间招标办法,为特殊时期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构筑了坚实的制度屏障。
总原则:能线上不线下,能延期不聚集
蛟河市疫情期间招标办法的核心原则是“非必要不线下、非紧急可延期 、确需招标必安全”,所有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 ,优先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模式,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,通过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可在线完成文件解密、唱标、异议提出等环节 ,对于确需评审的项目,评标专家采取“分散评标+远程异地评标”模式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接触 。

分类处置:不同风险等级不同策略
根据蛟河市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情况,招标办法将项目精准划分为三类,实施差异化处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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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风险时期:恢复常规招标,但开标现场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 ,入场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,扫码测温 、全程佩戴口罩,座位间隔不少于1.5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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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风险时期:全面暂停现场开标 ,所有项目改为“不见面开标 ”,评标专家从低风险地区随机抽取,或使用省内异地评标库 ,招标文件获取、投标文件递交、澄清答疑等环节均通过电子系统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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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控管控时期:除涉及疫情防控 、民生保障、应急抢险等紧急项目外,一般项目一律延期,紧急项目实行“绿色通道”+“容缺受理” ,先办后补,但须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紧急说明,并在疫情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材料。
关键环节的特别规定
- 招标文件获取:取消现场报名环节,全部改为网上下载,不收取纸质文件工本费 。
- 投标保证金:鼓励使用电子保函、保险保单替代现金保证金,减少人员接触和资金占用。
- 开标环节:主持人 、监督人、招标人代表在专用开标室分散就座 ,全程录音录像,投标人通过直播链接观看,在线提出异议。
- 评标环节:评标区实行“入场即封闭 ”,专家一人一室,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交流,评标报告电子签名 。
- 异议与投诉: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平台提交 ,处理结果网上公示,暂停现场接待。
监督与保障机制
蛟河市政务服务局联合卫健、公安等部门成立疫情期间招标应急小组,每个开标项目均制定疫情防控预案,包括备用开标室 、隔离观察点、应急车辆等 ,对违反防疫规定的招标人、代理机构或专家,视情节给予警告、暂停执业或移交处理,对因疫情导致的招标时间延误 ,不作违规处理,允许合理顺延。
实施效果与启示
该办法实施两个月内,蛟河市顺利完成12个重点民生项目的招标,涵盖老旧小区改造 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领域 ,节约资金约370万元,未发生一例疫情关联事件,实践证明 ,蛟河市疫情期间招标办法既守住了安全底线,又保住了项目进度,体现了“放管服”改革在应急状态下的韧性,其经验可总结为:制度先行、技术支撑、分类施策 、监督兜底 。

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,如远程评标专家对现场细节把控较弱、电子平台偶发卡顿等,蛟河市可进一步优化5G+区块链存证、AI辅助评标等技术手段,将疫情期间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 ,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更加成熟的“蛟河样本”。





